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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517号(工交邮电类624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8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8-30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517号(工交邮电类624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517号(工交邮电类624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深层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税务总局,现答复如下:

  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开发利用地热能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加就业均具有显著的带动效应,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你们的意见建议对于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于明确地热能开发管理部门与职权范围。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重点任务和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的政策措施等。对各部门职责分工做了较为明确规定: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管理和运行监测工作机制,督促有关方面做好地热能供暖项目的运行安全和供热保障相关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和矿权办理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取水许可审批和取用水管理,以及地下水抽取和回灌情况的监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审批和水质监测的监督工作;城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供热工作;统计部门将企业地热能开发利用情况纳入国家能源统计体系中。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部门分工进行调整。鼓励地方建立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协调地热能勘测、规划、开发利用等管理工作,相关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意见》印发后,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地方的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本地化实践。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并鼓励相关省份做好地热能开发管理工作,为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好保障。

  关于细化全国地热能数据统计。2022年8月,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2〕83号),提出了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2021年,自然资源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明确提出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健全完善全国地热资源调查检测网络体系,开展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地质环境效应评价。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数据统计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地热能相关数据库的完善。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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