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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71号(工交邮电类582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3-000023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8-24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71号(工交邮电类582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71号(工交邮电类582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林生物质发电标杆电价,以降低央补并及时支付补贴电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作物秸秆及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剩余物、城乡有机废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发展生物质发电产业具有较好的资源条件。截至2022年底,我国农林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达1623万千瓦,处理了大量农作物秸秆、农林剩余物等,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乡村环境、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应对大气污染和气候变化、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明确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方向。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明确提出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乡村提供民用供暖,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规划要求,指导地方结合自身资源条件,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农林生物质发电行业转型升级,提升项目经济性和产品附加值,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