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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96号(工交邮电类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06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8-23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96号(工交邮电类066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496号(工交邮电类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整体统筹、协同联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您提出的聚焦“三平衡”提升保障能力,聚焦“三用电”强化负荷管理和聚焦“四主体”强化责任共担的建议,对我局相关工作开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们高度重视。 一、关于聚焦“三平衡”提升保障能力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电力供需平衡工作,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动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编制“十四五”电力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研判“十四五”电力供需平衡形势,科学制定电力安全保供方案。二是持续完善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定期分析电力需求发展形势,适时发布电力供需平衡预警等级,指导地方切实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三是统筹推进煤电、新能源与灵活调节资源协调发展。2022年,组织开展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相关工作,充分发挥煤炭、煤电的兜底保供作用,协调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四是统筹谋划全国电力流布局,加快推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不断强化电力省间互济能力,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十四五”以来,推动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等特高压工程建成投产,川渝特高压交流,金上~湖北、陇东~山东、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等开工建设。五是不断完善跨省跨区送电价格机制,明确通过送受端双方协商或市场交易方式确定送电价格,积极协调电价矛盾,有效保障了跨省跨区送电平稳运行。 二、关于聚焦“三用电”强化负荷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高度重视电力负荷管理在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提升用能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持续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电力负荷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印发,积极引导全社会科学用能、节约用能和错峰用能。二是大力推动需求响应能力建设。深入挖掘需求响应潜力,积极推动电动汽车、新型储能等灵活调节资源参与需求响应,研究出台需求响应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市场为主的需求响应补偿机制。三是进一步细化落实有序用电方案,强化电力负荷的分级分类管理,保障民生、公共等重点领域用电。四是推动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以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和促进新能源消纳。五是坚定实施全面节约战略,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分业施策、分类推进,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电力生产生活方式。 三、关于聚焦“四主体”强化责任共担 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工作离不开政府、企业和用户等各方的协调配合,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强化政府、电力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责任共担的建议。一是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国家能源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省级政府和重点电力企业细化落实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规划落实,统筹提升电力安全保供能力。二是压实各方主体保供责任。督促省级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属地保供责任,加快推动电力保供重点项目建设投产,科学做好需求侧管理,做细做实有序用电方案;督促发电企业切实抗牢保供主体责任,加快重点电源项目建设,全力做好机组稳发满发工作;督促电网企业坚决守住保供主阵地,加快重点电网项目建设,优化运行调度安排,发挥好大电网统筹配置功能;积极争取社会理解支持和参与需求侧响应,进一步提升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行为,合理错峰、避峰,有效削减高峰时段压力。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积极做好电力平衡相关工作,强化电力负荷管理,指导督促各方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提升电力安全保障能力。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