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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22号(工交邮电类6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煤炭〔2023〕3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15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8-19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22号(工交邮电类6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煤炭〔2023〕37号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22号(工交邮电类6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煤炭〔2023〕37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贵州省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矿山安监局,现答复如下:

  贵州煤炭资源丰富,资源储量和产量位居全国第五,是西南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对保障西南地区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积极支持贵州充分发挥自身能源资源特点和区位优势,加快释放优质先进产能,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贵州煤炭产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您在提案中结合贵州省情对煤炭产业发展作了深入分析,提出的关于保持煤炭产业政策相对稳定性等意见建议,对于推进贵州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工作,进一步认真研究,积极吸收采纳。

  一、关于保持煤炭产业政策的相对稳定性,不新增贵州煤矿准入的规模门槛

  “十三五”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国煤炭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上大压小、增优汰劣”,煤炭生产结构不断优化,煤炭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全国煤炭产量屡创历史新高。近年来,我们积极支持贵州结合本省特点,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煤矿智能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1-7月,贵州省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原煤7309万吨、同比增长8.6%,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关于对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定准入规模要求,国家矿山安监局认为,这是综合考虑全国煤矿灾害治理成本、技术管理水平、安全保障能力等因素采取的措施,符合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下一步,我局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作用,积极会同、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考虑贵州等省区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增强煤炭产业政策的稳定性,不专门将煤矿规模作为准入门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推动本地区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下放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审批权限,由贵州统筹实施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201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发布《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2年第14号令)以来,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工作有序推进,在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推进重大煤炭项目建设、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目前,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负责1000万吨/年及以下矿区总体规划审批,我们在加快国家权限内矿区总体规划审批工作的同时,积极指导各省级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部门做好规划编制、审批工作,提高了煤矿手续办理进度,促进了煤炭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为进一步优化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我们正在组织开展《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工作,拟完善工作程序、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管理责任等。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规章修订工作,认真研究您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征求全国主要产煤省区意见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合理确定相关权限下放事宜。同时,为加快贵州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我们将加强对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督促指导,加快推动贵州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与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批进度,促进优质产能有序释放,稳步提升煤炭产量,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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