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66号(工交邮电类166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22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8-18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66号(工交邮电类166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66号(工交邮电类166号)提案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发展 助推农村能源绿色转型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教育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现答复如下:

  广大农村地区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的重要增长极。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对保障农村地区能源安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赞成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发展助推农村能源绿色转型的提案。

  关于从整体层面统筹推动促进农村能源消费结构调整。2023年3月,国家能源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组织各地结合自身条件积极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以点带面、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推动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探索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

  关于多措并举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率。近年来,我国通过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完善支持政策、实施重点研发计划等措施,持续提高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究起草“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及可再生能源供暖,促进我国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探索农村地区清洁电力、热力等能源稳定供应模式。二是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共识。为积极适应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新要求,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23年7月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积极推动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通过市场兑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色环境价值,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关于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开发的集中再利用模式。提升农村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和利用效率,鼓励地方和企业依托基层电网、农机服务网点、制造企业维修网点、农村沼气服务网点、生物质供暖服务站等,探索建设具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诊断检修、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生物质“收储运”及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和地热供热、农村能源节约与技术推广服务等多元化能力的乡村能源站,推动可再生能源资源集约开发和高效运营管理,提高乡村能源公共供应和服务能力,降低乡村用能成本。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以推动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加大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力度,推动农村地区用能保障、清洁替代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18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1075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