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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494号(工交邮电类342号)提案的答复 国能提电力〔2023〕2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04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8-16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494号(工交邮电类342号)提案的答复 国能提电力〔2023〕27号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494号(工交邮电类342号)提案的答复

国能提电力〔2023〕2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已建成约665.2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1。总体上看,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供需实现基本平衡,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关于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协同工作机制。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2年1月,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近年来,我们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建设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并与电网规划做好充分衔接。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指导地方主管部门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分场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结构,并加强对市场监督和存量设施利用效率的关注。

  关于加大换电模式推广应用。2021年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启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以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换电模式车辆应用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新技术、新模式创新,探索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模式互补的良性发展生态。下一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深入贯彻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开展好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工作。

  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以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明确新建居住区100%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指导各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今年6月印发的《指导意见》也对相关要求进行了再次明确,并提出推广充电车位共享模式,提高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等。下一步,我们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持续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

  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五大战略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等重点任务,明晰融合发展路线图。目前,我们已指导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能源供应企业在智慧车联网平台、能源互联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新能源汽车在能源供应体系中的作用逐步得到发挥应用。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跟踪分析新能源汽车与能源融合发展中的问题,加强车网互动顶层设计,大力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有力支撑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和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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