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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对李丽丽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56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3-000027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8-14 |
国家能源局对李丽丽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56号国家能源局对李丽丽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56号 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我国“双碳”目标,我们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加大政策供给,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2021年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了4个方面主要目标,部署了5个方面重点任务。印发《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发展。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在规划引导章节,明确要求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新型储能规划研究,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 二是加大政策供给。2023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围绕新能源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在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支持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财政金融政策等七个方面提出21条政策措施,为我国新时代促进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实现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加强行业管理。修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健康发展的通知》《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等,推动光伏、风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抓紧完成抽水蓄能需求论证,并根据需求论证情况和发展需要,及时开展项目纳规工作,积极支持抽水蓄能建设高质量发展。印发《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科学合理引导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明确提出推动电源配建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等方面重点任务布局。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光伏、风电、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领域开发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相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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