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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69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35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3-0000196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8-04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69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35号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469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3〕135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及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发展壮大过程中,民营企业充分发挥投资灵活、创新能力强等优势,积极参与新能源全产业链投资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赞同您提出的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大型新能源项目开发的建议,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工作落实。 关于明确国企、民企同等条件参与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202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目前,纳入国家规划布局方案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均要求地方根据国家明确的相关标准通过市场化方式遴选业主。对前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各地也都按照市场化原则组织落实项目,初步统计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规模占10.2%。纳入规划布局方案和前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主要发电设备绝大部分由民营企业供货,民营企业实质上已深度参与。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研究制定新能源产业政策,全面梳理现有政策文件是否存在限制或不利于民营企业的情况,并抓好文件修改和调整工作,同时对地方政府限制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的不当行为,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关于对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型上市民企配置一定规模的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发展之初,就坚持市场配置资源,通过市场竞争推动技术进步、成本下降和产业发展。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按年向各省(区、市)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通过责任权重引导各地新能源发展,各地根据国家下达的消纳责任权重明确风电光伏发展规模,并采取竞争性配置方式确定项目业主。据了解,各地已将企业贡献、投资能力等作为竞争性配置的重要条件,在配置项目时向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型上市民企予以倾斜。 关于对具备电工装备制造能力并在当地投资的实体经济民营企业给与一定的支持。在新能源产业链上游,民营企业是绝对主力。据统计,光伏设备制造企业绝大部分是民企,民企对新能源产业强链、补链的贡献越来越大。同时,民营企业在地方投资建厂,能够有效带动当地就业,拉动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工作中将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