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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79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03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7-25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792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792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火电兜底保障、新能源调结构的源网荷储多要素协同发力的电力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背景下电力保供面临的挑战,火电装机占比逐年下降,储能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力度不够,需求侧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等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四项建议,一是加快在建和已规划煤电机组的建设,二是稳步推动新能源规划建设,三是提升负荷资源调节能力,四是加快建立完善市场机制。您所提建议对于提高电力供应能力、保障电力安全稳定运行、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加快在建和已规划煤电机组的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全国及新疆电力保供和支撑性电源规划建设工作。一是统筹研究各省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督促各省首先尽快推动开展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核准、开工、建设和投产工作。关于新增支撑性煤电规模,我局正在开展“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工作,将结合电力需求实际增长情况统筹研究。二是大力推动支撑性电源规划建设。2021年以来,按照“应开尽开、应投尽投、能早尽早”的原则,加快推进已纳规煤电项目建设,2022年以来,连续两年下发分省煤电开工投产目标任务。结合“十四五”中后期电力电量平衡测算结果,新增了一批支撑性调节性煤电建设规模。三是加强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和建设,2020年以来印发系列文件,指导各地做好包括燃煤电厂在内的煤电项目规划建设、淘汰落后、应急备用等方面的工作。四是大力推动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021年以来,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连续三年下达年度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目标和任务,推动地方主管部门和发电企业大力实施改造升级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保障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合理资金需求。

  二、关于稳步推动新能源规划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支持发挥煤电兜底作用。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系列文件,推动煤炭与煤电联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通过实质性联营推进产业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更好发挥煤炭、煤电的兜底保供作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协调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对“两个联营”的风电光伏项目,优先支持纳入保障性并网规模,支持“两个联营”实施主体的风电光伏资源优先并网。二是统筹做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组织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全面分析现有电力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科学研判新型电力系统内涵特征和发展阶段,提出了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并通过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示范试点建设等举措,进一步凝聚行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三、关于提升负荷资源调节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负荷资源调节能力对电力保供的重要作用。一是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需求侧管理顶层设计,在认真总结近年来能源电力保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近期修订形成《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向各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将尽快完善出台,指导各地将进一步健全需求响应机制,精细化、依法依规开展负荷管理工作。二是重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将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作为“十四五”时期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合理扩大峰谷电价价差,引导用户合理调整用能习惯。三是今年以来组织修订了《电力负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更好增强能源电力安全保障能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市场机制

  我们高度重视市场机制建设。一是持续完善市场机制和深化电价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要求,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电价机制。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放开全部煤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煤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2022年,进一步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煤电价格合理区间,明确煤、电价格可在合理区间内有效传导,实现了煤价、煤电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三价联动、能涨能跌”。目前,在评估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支撑调节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正会同有关方面就建立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进行深入研究,以合理体现煤电机组支撑调节容量价值。二是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于2021年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支持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提升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建立健全支持储能建设发展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会同有关方面加快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好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兜牢电力保供底线,加快推动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和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动各地健全需求响应长效机制。持续做好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设计,着力建设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完善电力市场功能,积极引导用户侧可调负荷资源、储能、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型市场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充分激发和释放系统灵活调节能力。进一步深化电价机制改革,通过有效电价信号,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疏导系统运行成本,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要素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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