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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2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01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7-25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29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52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清洁高效热电联产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分析了300兆瓦及以上清洁高效热电联产机组在我国城市电热保供中的重要作用,建议一是支持拓展城市热电联产企业“服务边界”,二是支持开展实体-虚拟联合电厂建设,三是支持实施去工业化设计改造,四是支持城市热电联产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建议对城市热电联产企业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保障民生用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积极关注。

  一、关于支持拓展城市热电联产企业“服务边界”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能源安全保供工作,积极推动热电联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在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印发的《“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中专设“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一节,提出因地制宜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供暖、热泵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的部署要求。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促进热电联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火电行业转型升级,支持火电企业、工业园区企业就近建设共享储能和分布式新能源,与火电一体化运营。促进火电企业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因地制宜提供热、冷、汽、水、压缩空气等能源产品,以及用能诊断、需求响应和设备运维等服务。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大力度支持热电联产高质量发展,确保能源安全。

  二、关于支持开展实体-虚拟联合电厂建设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推动虚拟电厂及多能联供建设。一是在今年3月我局公开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能发科技〔2023〕27号)中,围绕以数字化智能化用能加快能源消费环节节能提效,明确提出推动柔性负荷智能管理、虚拟电厂优化运营、分层分区精准匹配需求响应资源等,以提高终端能源利用效能为目标,推进多能互补集成供能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在虚拟电厂、综合能源服务等应用场景组织示范工程。二是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大力推动智能用电,推进需求响应资源、储能资源、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力以及新能源微电网的综合开发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虚拟电厂建设,提高电力系统整体经济性、可靠性,更好发挥调峰作用和经济价值,修订完善《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鼓励以负荷聚合商或虚拟电厂等形式参与需求响应。

  三、关于支持实施去工业化设计改造的建议

  我局对城市热电联产企业实施去工业化改造设计无强制要求,支持各省在确保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清洁高效热电联产企业适当实施去工业化设计改造,推动热力发电设备与周边城市规划布局有机融合,赋予生态内涵和文化内涵,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新地标。

  四、关于支持城市热电联产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热电联产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放开全部煤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煤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进一步创新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建立煤电价格合理区间,明确煤、电价格可在合理区间内有效传导,实现了煤价、煤电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三价联动”,有利于破解“煤、电矛盾”,推动煤、电上下游行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要求地方综合考虑燃料价格变化、清洁供热改造等成本变动因素及居民承受能力,积极稳妥调整终端供热价格。三是推动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两个联营”,通过实质性联营推进产业优势互补、利益共享,支持热电联产企业和光伏发电企业等相关单位以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在内的多种形式参与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推动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近年来,国家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为碳减排碳中和等领域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创设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个工具,分别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和煤电大规模清洁生产、清洁燃烧技术运用等七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经国务院批准,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为保持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力度,并适应我国富煤的资源禀赋特点,中国人民银行延续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至2024年末,并扩大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纳入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同时,延长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政策实施期至2023年末。目前两个工具实施效果良好,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碳减排支持工具累计发放4717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碳减排等领域贷款7862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累计发放2495亿元,撬动金融机构发放相关领域贷款近2500亿元。

  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助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三是将所有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四是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年结转抵免。五是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后结转五年,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为十年。符合条件的热电联产企业,可按规定适用上述政策。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做好热电联产企业健康纾困发展工作。继续抓好现行煤、电价格机制落实,通过稳煤价、稳电价,进而稳企业用能成本,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持续推动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积极支持合规、可行、可落实的热电联产企业和新能源企业实施实质性联营。

  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强政策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国家税务总局将持续做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辅导,优化提升税费服务,助力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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