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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67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8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02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7-21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67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86号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5367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86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布局全国特高压直流通道 ,推动国家沙戈荒大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10月12日举行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我国正式提出将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这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战略选择,是落实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和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举措,将有效促进清洁能源的规模化开发,助力能源领域减污降碳和电源结构清洁转型。

  关于建议统筹开展西北沙戈荒基地开发外送规划研究,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开展跨区特高压通道规划,组织开展送端大规模新能源汇集技术攻关,优化区域电网主网架,受端优化直流落点与接入方案。西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煤电、风电、光伏等能源基地,也是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光电基地的重点开发地区。我局高度重视西北地区沙戈荒基地的开发与外送,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充分考虑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清洁能源基地规划建设时序、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因素,并合理把握跨省区输电通道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作用,持续推动有关工作有序开展。沙戈荒大型风光电基地外送通道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关注度高,并且具有地理位置、生态环境的独特性,其规模化开发也面临着诸多技术问题和挑战,需要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攻关。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做好西北沙戈荒基地开发外送规划研究,并组织电网公司、咨询机构等单位针对送端回直流接入、高比例新能源汇集,及受端直流分组、交流电网分层分区、系统安全稳定约束等问题,围绕承载大规模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的送受端系统构建方案开展系统性研究论证。

  关于建议国家层面建立跨区特高压通道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送受端两省及沿途各省的前期工作支持性文件办理,指导开展中长期送电协议签订。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提前预留站址走廊,同时用好各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用地、稳评等支持性文件办理程序。

  我局持续积极推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明确的跨省区输电工程前期工作,一是建立跨省区输电工程建设月度协调机制,按月度召开工作会议推动前期工作并建立月报、周报、日报制度,协助解决“十四五”跨省区输电通道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困难;二是梳理跨省区输电通道前期工作目前存在的“堵点”问题,起草协调函推动相关省份加快解决;三是推动跨省区输电工程加快开展预可研、可研论证工作,并组织电网公司积极办理核准支持性文件和可研协议;四是组织研究制定跨省区输电中长期合作协议模板,推进签署中长期合作协议,协调平衡送受双方利益,实现稳定送电预期;五是协调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加大对跨省区输电通道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多项输电通道前期工作中遇到的占用基本农田、穿越生态保护区等实际困难。在自然资源部牵头完成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及全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对西北新能源开发和运输通道等也进行了统筹安排,支持推进在西北等清洁能源丰富区域,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资源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并预留特高压输变电线路通道,特别是在人口高密度地区,有效衔接城市功能布局,为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黄河梯级电站大型储能基地等西部重要能源设施夯实用地保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从加强顶层设计、落实协调机制、加强前期协调、推动长协签订等方面,加大对跨省区输电通道工程前期工作的推进力度,并会同自然资源部继续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用途管制及相关政策制定方面对西部地区进行指导,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上,合理安排各类空间结构和布局,促进国家沙戈荒大基地高质量发展。

  关于建议发挥‘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优势,合理优化电源配置,推动煤电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推广“新能源+储能”模式,落实煤电具体项目、实施主体、建设时序,与新能源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确保网源协调。

  我局高度重视在跨省区输电电力外送中发挥“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优势,合理优化电源配置。2021年以来,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先后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存量煤电项目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节能力,结合送端近区新能源开发条件和出力特性、受端系统消纳空间,努力扩大就近打捆新能源电力规模;增量基地化开发外送项目合理发挥新能源地域互补优势,优先汇集近区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坚持规模化、严禁碎片化,鼓励按千万千瓦级组织建设;统筹风电光伏基地、煤电配套电源、外送通道等一体推进,鼓励煤电风光实质性联营等要求。下一步,围绕新增跨省区输电通道配套电源,我局将继续坚持要求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外送通道“三位一体”协同推进,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确保同步规划、同步投运,我局将持续支持各类资源发挥多能互补优势,优化电源配置。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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