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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6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92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4-0001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7-20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6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92号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46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9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黑龙江省电力外送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黑龙江是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确定的松辽清洁能源基地组成部分,新能源资源、油气资源、煤炭资源均十分丰富,截至2022年底,黑龙江全省电力装机达到4780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超过2000万千瓦,占总装机47%。位于黑龙江中西部的大庆市,作为黑龙江的重要能源基地,同时也是中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和石化工业基地。

  一、关于立足发挥黑龙江省风、光资源禀赋优势,加快“风光气储氢一体化”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大基地建设。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的决策部署,先后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要求按照绿色优先,协调互济的原则,遵循电力系统发展客观规律,坚守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源网荷储协调互济能力,优先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结合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因地制宜确定风电、光伏、抽蓄、储能等电源合理规模与配比;鼓励油气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初期立足于就地就近消纳为主,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鼓励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下一步,我局将协调推进黑龙江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在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基础上,推动各类资源协同高效利用。

  二、关于建议加快规划建设以黑龙江大庆为起点的东北特高压直流外送通道。我局高度重视黑龙江省及东北区域电力规划发展情况,按照“适度超前、留有余量”的原则,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东北高比例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工程列为研究论证类重点输电工程。目前,我局正组织开展“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滚动调整工作,进一步深化研究工程实施方案。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大庆市清洁能源资源条件,结合送端其他相关地区电源进展、受端市场空间、系统支撑水平等因素,进一步开展工程送电起点、输电方案、经济性、建设时序等方面的深化论证,统筹推进通道相关工作开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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