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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23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51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049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7-18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23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51号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723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51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共充换电保障能力、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5月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已建成约635.6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1。总体上看,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供需实现基本平衡,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明确了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加快重点区域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重点任务。 一、关于加强统一规划有关建议 近年来,我们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工作机制,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与电网规划做好充分衔接。《指导意见》已明确提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坚持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科学规划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在公路沿线充电设施方面,2022年8月,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交公路发〔2022〕80号),提出加快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指导地方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做好与交通网络体系的衔接融合,推动充电设施均衡发展。 二、关于从“政策引导+技术手段”等渠道加强充电负荷管理有关建议 目前,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加强车网互动的实施方案,组织行业加快有序充电相关标准制修订。电价政策方面,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引导用户合理用能。加强负荷管理方面,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修订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鼓励推动电动汽车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主管部门抓好峰谷分时电价落实,积极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应用,加强充电负荷管理,缓解用电高峰时段电网负荷压力。 三、关于公共交通领域率先推进电动化有关建议 2023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提出对于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快递、物流等用车开展电动化试点,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示范区经验总结推广,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作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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