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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14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079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7-18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14号建议的答复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1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建设国能湖南永州电厂二期(2×1000MW)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实施国能湖南公司永州电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几点考虑,包括满足电网安全需要、经济效益可行、工程成本可控、合作基础深厚;提出国能湖南永州电厂二期已纳入《湖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国能集团已启动项目预可研及相关评审等前期工作;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集团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尽快启动国能湖南永州电厂二期(2×1000MW)工程建设。该建议对提升湖南省电力供应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我们高度关注。 我局高度重视湖南省电力保供和电源规划建设工作。“十四五”以来,我们根据全国及分省电力供需预警情况及地方需求,按照“适度超前、留有裕度”原则,向湖南省新增了一批支撑性和调节性煤电建设规模。湖南省政府提出,已核准并开工建设了一批煤电项目,剩余煤电容量指标通过优选评议已初步选定有关火电项目,计划近期完成核准,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根据我局近期通报的分省电力供需平衡预警等级,随着国家规划内各类支撑性保障电源按需建设投产,“十四五”末至“十五五”初期湖南电力供需逐步好转、基本平衡。我们将督促湖南进一步加大已纳入国家规划的煤电项目建设力度,按照“应开尽开、应投尽投、能早尽早”原则,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推进,力争2025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发挥保供作用,切实增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关于您提出的支持国能湖南永州电厂二期(2×1000MW)的建议,近期,我局正在开展“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工作。我们将结合中期评估进展,统筹研究湖南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事宜。我们支持湖南省按照煤电规划建设管理明确的“国家确定规模、地方优选项目”原则,在规模内统筹研究考虑。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