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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76号建议的公开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3〕59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4-0005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7-17 |
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76号建议的公开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3〕59号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476号建议的公开答复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3〕59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布局优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5月底,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已建成约635.6万台,整体车桩比达到2.5:1。总体上看,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供需实现基本平衡,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满足现阶段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 一、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关建议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顶层涉及,推动优化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快补齐县城、乡镇建设短板,加大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推动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优化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条件,促进充电设施体系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地方主管部门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重点,科学制定布局规划,分场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结构,加强公用桩和专用桩布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二、关于加快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有关建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持续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内容。2022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指导各地将充电设施等列为试点内容,发挥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作用,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建居住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并与住宅主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指导意见》要求,压实新建居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持续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更好满足群众的出行需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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