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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8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11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11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7-06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8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11号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8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11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提升哈密“疆电外送”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新疆电网内部已形成750千伏电网“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通道已建成哈密南~郑州(第一通道)、准东~皖南(第二通道)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电力外送总能力已达2500万千瓦。

  一、关于支持扩大“疆电外送”第一通道(哈郑直流)外送电规模,加快推进补强华中电网,在已经建成的1回1000千伏长治—南阳特高压交流工程基础上,再建设1回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将哈郑直流消纳范围由河南扩展至湖北、湖南、江西等省份,持续提升“疆电外送”第一通道输送能力。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提升在运特高压直流工程送电能力和利用效率,联合制定印发了《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2018﹞1180号),特高压输电通道平均利用小时数从2018年的3100小时提升至超过4000小时。2022年哈密南~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疆电外送”第一通道)输送电量达440亿千瓦时,利用水平较高。

  近年来,我国电网发展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坚持“六大区域同步电网为主体、区域电网异步互联为主”的全国联网格局,坚持跨区长距离大型输电通道以直流为主,坚持通道输电容量充分考虑受端电网承受能力,实现安全、效益相统一。下一步,我们将开展中长期电力格局规划研究工作,确保大电网安全稳定,促进电力资源全国优化配置。

  二、关于支持哈密新增电力外送通道,支持哈密建设“疆电外送”第五通道。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国家能源局积极推动“疆电外送”新增输电通道规划研究工作,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第三通道)列为开工建设重点输电工程,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列为研究论证重点输电工程。目前,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正在抓紧开展前期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工。同时,我们正组织开展“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及滚动调整工作,结合未来各地电力供需形势和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统筹研究新增跨省区输电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新疆电力发展情况,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及国家规划明确输电通道作用基础上,结合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规划建设时序、全国电力流优化发展布局、受端电力市场空间、技术经济可行性等因素,统筹研究疆电外送第五通道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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