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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933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10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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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933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933号建议答复的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煤制油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发展煤制油是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提升石油自主供给能力的重要举措。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煤制油行业发展和相关标准化工作。

  一是加强煤制油标准化组织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批复成立了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9)和能源行业煤制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19),统筹推动煤制油相关标准制修订。

  二是持续完善科学合理的煤制油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商品煤质量 直接液化用煤》《煤液化沥青》等煤炭液化相关国家标准20余项,涵盖了煤炭液化原料、产品、测试方法及节能降耗等方面。国家能源局指导能源行业煤制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煤液化调和柴油》等煤制油相关行业标准28项,涵盖了煤制油相关工程建设、装备、分析方法和产品等方面。

  三是建立完善煤制油相关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稳步推进煤制油行业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修订印发《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积极推进现代煤化工项目环评审批规范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开展煤制油项目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工程示范等。目前已发布《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标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生产》等环境管理行业标准。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相关全国、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行业需要、技术发展等,开展煤制油标准体系研究,组织制定相关标准,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为煤制油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生态环境部将落实《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要求,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促进煤制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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