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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国家能源局对孔菲菲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4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3-00009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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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对孔菲菲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4号

国家能源局对孔菲菲代表意见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3〕4号

  您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上提出的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清洁取暖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截至2022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面积约163亿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6%左右,清洁取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新疆地区清洁取暖工作,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国能函电力〔2018〕72号)和《关于〈新疆煤改电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国能函电力〔2021〕50号),支持新疆做好165.81万户煤改电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力支持新疆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各项工作,持续抓好清洁取暖运行,全力保障取暖用能稳定供应,不断完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我们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做好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资金、政策等方面工作,推动清洁取暖持续向好发展。

  二、关于农村电网

  我们高度重视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推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32亿元,全国农村电网投资约1万亿元,农村地区供电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1—2023年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50亿元,支持脱贫地区、边远地区农村电网补短板。在相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大力支持新疆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8.15亿元、2021—2023年累计安排36.85亿元(含兵团),有力支持了新疆农村电网建设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出台《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加强分类指导,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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