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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3〕22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3-00003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3-03-09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3〕22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 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202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单位及部分专家,根据近年来电力生产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电力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已颁布的标准规范,对2014年印发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版本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以下简称《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电力企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的有关要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范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入脑入心。 三、地方政府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各派出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电力企业落实《二十五项反措(2023版)》的有关要求。 国家能源局 2023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