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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63号(经济发展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110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18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9-01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63号(经济发展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110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63号(经济发展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110号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生态碳汇应用技术 加快生物质耦合发电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阐述了我国发展“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重要意义,针对性提出了加强政策引导、夯实发展基础、推动产业试点、寻找海外资源等四个方面的建议。所提建议对于探索新型燃料植物替代、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推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有效利用生态碳汇,助力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意义重大。我们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推动相关工作。一是支持生物质发电产业发展。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将农林生物质发电的标杆上网电价提高至每千瓦时0.75元。二是支持秸秆能源扩大利用。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农林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定废弃物综合利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推进生物质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三是推动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试点示范工作。“十三五”以来我们先后支持吉林、湖北等省先行先试、改造试点了一批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项目,积累经验并积极推广。四是规划引领生物质发电技术发展。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提出,要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优化生物质发电开发布局,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质纯凝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鼓励实施燃煤耦合生物质(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技术改造。

  关于您提出的支持以生物质逐步替代发电用煤这一创新路径,鼓励煤电企业开展产业布局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对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产业化路径进行深入研究,鼓励实施相关技术改造并继续在政策上引导,促进生物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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