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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478号(经济发展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2〕9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21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8-29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478号(经济发展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2〕97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478号(经济发展类24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2〕97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农村电网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村电网建设,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也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举措。2016年国务院批准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来,我们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创新机制等原则,“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农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投资约532亿元,带动全国农网投资约1万亿元。2019年,提前完成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总体上看,全国农村地区供电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农村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仍然存在,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依然存在,与满足乡村振兴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要继续支持和推动农村电网建设。我们赞同您的提案,并就此进行了认真研究。

  关于增加中央预算资金和政策支持。“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推动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2022年安排湖北农网中央预算内投资6000万元,重点支持原连片特困地区等脱贫地区农网补短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可靠电力保障。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持续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根据输配电定价和成本监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成本监审,将包括农村电网投资在内的电网企业输配电全部实际投资纳入输配电价,其中预计新增部分在未形成实际投资时按规定部分提前计入,实际形成投资后将在下一监管周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

  关于鼓励地方资金和政策支持。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发挥政府专项债券作用,统筹资金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覆盖不到地区的农村电网建设、抗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引导电网企业加大对农网薄弱地区的建设改造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考虑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引导地方政府、电网企业投入资金,扩大投资规模,加快补齐农网基础设施短板,助力乡村振兴。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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