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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644号(经济发展类25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18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8-24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644号(经济发展类25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644号

  (经济发展类25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传统能源化工企业在新能源发展和双碳中的作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和国家电网,现答复如下:

  我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狠抓“十四五”能源规划和能源领域碳达峰方案的落地实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国风电、光伏技术总体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突破了11亿千瓦,预计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18%左右。传统大型能源化工企业具有高耗能、高碳排放等特点,同时拥有土地、建筑屋顶、废旧厂房等资源,通过实施能源低碳转型发展,可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做出积极贡献。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传统能源化工企业在新能源发展和双碳中的作用的建议的提案非常有参考价值,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吸收。

  关于将相关能源化工类企业在利用自有工矿区、闲置场地、建筑屋顶等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的政策范畴。一是工商业屋顶属于我局正在开展的“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政策支持范畴。2021年6月,我局启动了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9月印发了《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全国共计676个县(市、区)纳入试点范围,充分调动了地方、新能源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二是国家大力支持“建筑+光伏”复合开发新模式。《“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开展城镇屋顶光伏行动,重点推动可利用屋顶面积充裕、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政府大楼、工业园区等建筑屋顶,提高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覆盖率。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实施以及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促进包括能源化工类企业厂房屋顶在内的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规范化开发,支持能源类化工企业减碳降耗。

  关于对利用周边附近沙漠、荒原、山地等发展的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给予一揽子政策支持,促进绿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从创新新能源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支持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充分发挥新能源的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等7个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政策支持。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有关政策落实,促进能源化工类企业利用周边闲置土地发展风电、光伏等绿色能源项目。

  关于对于探索性、试验性地热供暖项目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免征资源税的优惠。地热能是一种绿色低碳、可循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我国地热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开发利用地热能不仅对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增加就业均具有显著的拉动效应,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了解地热供暖项目发展情况,对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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