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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56号(经济发展类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85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2-00018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2-08-23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56号(经济发展类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85号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756号(经济发展类1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85号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发掘煤电综合效益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深刻阐述了煤电在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协同水资源保护、“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等方面的优势和重要意义,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引入绿色环保创新技术,将煤电打造成为综合环保平台,更好发挥煤电绿色低碳发展效益,并针对性提出了因地制宜加强规划引导、发挥煤电减碳重要作用、推广煤电协同处置固废、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新型燃料植物替代等5项建议,对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保障能源安全等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因地制宜加强规划引导 我们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煤电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立足我国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因地制宜优化煤电结构和布局,推动煤电由主体电源向支撑性和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一是强化国家规划和政策的引领约束作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等系列政策文件。二是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以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加大力度规划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加快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规划和政策的引领作用,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综合区域特点、环境约束、消费结构等因素,加快推动煤电清洁低碳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二、关于发挥煤电减碳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电节能降碳工作。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一是围绕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煤电技术,新建机组优先采用超超临界先进发电技术,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并与新能源优化组合。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三是举办全国煤电“三改联动”典型案例和技术推介会,大力推广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成熟适用技术,最大限度挖掘煤电潜力,促进煤电清洁低碳发展。四是指导各地逐步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超9亿千瓦,淘汰关停煤电落后产能超1亿千瓦,煤电平均供电煤耗已大幅降至约304克标准煤/千瓦时,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统筹行业发展和电力保供,通过扩建、改造有序增加高效清洁煤电产能,优先采用大容量、高参数、低能耗、调节能力好的发电机组,继续推广应用超超临界燃煤发电、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更高参数更高效率煤电机组等先进煤电技术和关键装备创新示范,推动煤电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优化存量煤电机组结构,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水平。 三、关于推广煤电协同处置固废和积极探索新型燃料植物替代 我们高度重视“煤电+生物质/固废”耦合发电技术的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一是对燃煤耦合生物质(包括农林废弃物、市政污泥、生活垃圾)发电技术进行认真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二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将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列为“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转型的重点推广应用技术。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开展新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与培育,推动生物燃料与生物化工融合发展,建立生物质燃烧掺混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和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积极推动相关规划落实落地,充分发挥煤电机组在协同处理污泥、垃圾等固废处置方面的作用,加大力度推广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术和装备示范应用,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 我们高度重视火电行业节水工作。一是指导督促发电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水技术,优先采用矿井疏干水、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作为冷却水,并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二是积极支持有条件的沿海火电机组配套建设海水淡化装置,部分解决当地生产、生活用水紧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促进火电行业节水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推广煤电协同处置城市生活污水,推动海水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规模,实现资源效应最大化。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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