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9号(工交邮电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51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31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8-12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9号(工交邮电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51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999号(工交邮电类13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51号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政府主导公益性充电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健康有序发展。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服务保障,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6月底,我国已建成充电基础设施392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153万台,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网络。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顶层设计、使用绿色能源充电、强化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对推动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布置公益充电设施。今年1月,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提出各省要科学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专项规划,规范引导公共充电设施有序发展,目标是到“十四五”末,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继续推动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优化布局,加强县城、乡镇充电网络布局,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更好地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需要。

  关于使用绿色能源为充电桩供电。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撑。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开展建筑屋顶光伏行动,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等工作要求。利用小区建筑、充电棚等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是城镇利用太阳能资源获取绿色电力的有效途径,因地制宜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对于促进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有着积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贯彻落实,推动可再生能源利用,与充电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关于强化运营管理,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我们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有关的安全指导,确保产业健康安全发展。目前,全国已建成28个省级监管平台和45个市级监管平台,为当地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情况监督提供了便利条件。围绕充电设施规划设计,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明确了充电设施安装施工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自然资办发〔2019〕31号),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布点分散、单体规模小、对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有密切依附关系的产业配套设施,允许在新供其他建设项目用地时,将其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国家级监管平台建设运营,构建多级充电设施监管平台体系,强化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加强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安全监督。应急管理部将加快组织修订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一并考虑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12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10687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