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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453号(工交邮电类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67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2-000310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2-08-12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453号(工交邮电类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67号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453号(工交邮电类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电力〔2022〕67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青海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外送通道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青海省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青海电网已建成青海至河南特高压直流、柴达木至拉萨直流,并通过6回750千伏交流线路与西北电网相联,外送能力960万千瓦,2021年青海外送电量为246亿千瓦时,助力推动青海省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更好地促进青海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关于在抓好第一批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第二批大基地项目分配中给予更多倾斜,有力有效支撑可再生能源跃升发展。青海省是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水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品类齐全,开发优势显著,适宜规模化开发利用,是我国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的重点省区。做好青海省清洁开发利用工作,对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青海省大力开发和使用清洁能源。2018年,国家能源局批复支持青海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目前,国家能源局和青海省建立了省部共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机制,并召开协调推进会,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的重要指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动青海省各类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高质量建设。 我局支持青海省在落实土地、接网消纳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建设。同时,开展新能源多能互补发电基地建设和就近消纳利用示范,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充分挖掘和调动负荷侧调节潜力,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关于大力支持“绿电三江源”建设,将青海至江苏特高压输电工程第二通道纳入国家“十四五”纲要,同时将工程调整为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建设类工程,支持两省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我局高度重视青海省清洁能源开发外送工作,结合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建青海第二条外送输电通道。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在运的青海至河南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提升情况、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进展、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等因素,积极组织开展第二条外送通道输电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关于尽快开展青海至江苏特高压输电工程及配套电源建设方案等研究论证,争取“十四五”末建成投运。我局将加紧组织开展青海第二条外送通道输电方案及配套电源研究论证,协调电力企业加快开展有关前期工作,推动源网协调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