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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171号(公交邮电类021号)答复的函 (国能提规划〔2022〕40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13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8-10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171号(公交邮电类021号)答复的函 (国能提规划〔2022〕40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171号(公交邮电类021号)答复的函

  (国能提规划〔2022〕4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稳步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为先立后破、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发挥好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增强能源供应安全性、清洁性。

  一是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沙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河段水电项目开工建设,到2025年,常规水电装机容量达到3.8亿千瓦左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沿海核电项目建设,推动核电运行装机容量到2025年达到7000万千瓦。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4.55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氢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探索形成商业化发展路径。

  二是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新能源发电并网及主动支撑技术、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集成设计及运行技术等核心技术攻关。构建智能微电网与大电网兼容互补、区域电网间柔性可控互联的电力系统。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灵活性电源建设,大力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力争到2025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3%~5%。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在“十四五”期间取得阶段性进展。

  三是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持续优化煤炭生产结构,以发展先进产能为重点,布局一批资源条件好、竞争能力强、安全保障程度高的大型现代化煤矿,强化智能化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十四五”期间,统筹实施煤电“三改联动”,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供热改造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灵活性改造规模1.5亿千瓦,进一步降低煤电机组能耗,提升灵活性和调节能力,提高清洁高效水平。

  二、关于健全能源考核制度,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

  健全能源考核制度,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是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制度保障和重要抓手,是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合理确定能耗指标。2021年12月,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能源产出率为重要依据,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了各地区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对各省(区、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实行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双目标管理,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地区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不作要求。在年度指标分解方面,由各省(区、市)根据发展实际情况将总量目标分解到每年。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建立用能预算目标,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有序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加强监督管理,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两高”项目加强工作指导,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正联合有关方面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抓紧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建立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三是加强对跨区域能源交易合同履约监督。我们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强化市场监管 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促进今冬明春电力供应保障的通知》,从强化电力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增强合同调整灵活性等方面,对保障各地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合同履约提出了具体要求,后续将继续推动做好跨省跨区交易的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维护良好的跨省跨区市场交易秩序,促进新能源更大范围消纳利用,稳步推进能源结构转型优化。

  四是完善电力体制改革等有关政策。我们于2022年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持续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持续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已先后明确了2批、共14个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同月,印发了《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支持鼓励开展“隔墙售电”,后续将持续推动研究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就近交易所涉及的过网费收取方式、交叉补贴收取方式等关键问题。

  三、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储能

  新型储能是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我们已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等系列文件,对有关工作做了明确安排。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相关政策文件落实,推动新型储能更好更快发展。

  一是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重点布局一批配置合理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对于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或以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并网时序、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积极支持各类主体开展共享储能、云储能等创新商业模式应用示范。

  二是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推动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结合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加快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河北、广东、福建、江苏等地首批科技创新(储能)试点示范项目跟踪评估,统筹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新型储能发展。结合资源禀赋、技术优势、产业基础、人力资源等条件,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储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促进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规模化、市场化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快完善储能价格和市场机制。我们支持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或以与其他市场主体联合的形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根据市场价格信号,参与市场调节,获得相应收益。正在研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研究合理的成本分摊和疏导机制,鼓励探索共享储能、云储能、储能聚合等商业模式的应用。

  四是建立健全储能标准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储能标准化平台作用,建立涵盖新型储能基础通用、规划设计、设备试验、施工验收、并网运行、检测监测、运行维护、安全应急等专业领域,各环节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标准体系,到2025年,标准体系基本完善。加快制定安全相关标准,提升储能安全水平。结合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和应用场景拓展,及时开展各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统筹技术进步和标准应用的兼容度,兼顾标准创新性和实用性,促进提升储能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关于加大科技投入,保障新能源安全可靠运行

  近年来,光伏和储能电站着火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需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科技投入,保障新能源的安全可靠运行。“十三五”期间,统筹部署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在可再生能源安全性提升、储能安全性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十四五”期间,我们结合前期已形成的创新成果和产业基础,部署了“可再生能源技术”“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等重点专项,发布了有关项目的申报指南,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中,部署了新型储能技术创新重点方向,推动以“揭榜挂帅”等方式调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各方力量,加强关键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示范验证。

  一是提升光伏电站各环节技术安全水平。研发高防火性能、高结构强度、模块化、轻量化的光伏电池组件。突破中压并网逆变器和光伏高效稳定直流汇集等关键技术,提升逆变并网环节的效率及安全可靠性。集中攻关研发“云—边”协同的新能源主动支撑智能控制和在线评价系统,保障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并网运行安全。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指南明确支持光伏系统安全性评估以及故障预测、预警、预防等相关技术。

  二是突破储能全过程安全技术。重点突破电池本质安全控制、电化学储能系统安全预警、系统多级防护结构及关键材料、高效灭火及防复燃、储能电站整体安全性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多元新型储能接入电网系统的控制保护与安全防御技术。2022年度“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指南部署了“低成本长寿命锰基储能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高精度先进测试表征和失效分析技术”“储能电池全寿命周期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技术”等科技项目。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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