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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5037号(工交邮电类54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12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8-09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5037号(工交邮电类5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5037号(工交邮电类5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液态阳光甲醇助力交通运输领域实现碳中和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局职责的绿色甲醇核心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绿色甲醇发展趋势

  近年来,中科院等单位在绿色甲醇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2016年,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开展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工业单管小试试验,并实现稳定运行。2020年,中科院大连化物所与有关方面合作,利用光伏发电制氢与合成氨装置排放的二氧化碳,在甘肃兰州建成国内首套千吨级绿色甲醇示范装置,已累计运行1000小时,生产甲醇150吨。2022年,中煤集团与中科院大连化物所达成协议,拟在鄂尔多斯建设10万吨/年绿色甲醇装置。

  在有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绿色甲醇发展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是绿色甲醇技术装备有待进一步验证和示范升级。目前,国内仅有一套千吨级示范装置,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技术工艺尚待验证。二是由于目前电解水制氢、二氧化碳捕集和二氧化碳加氢制甲醇等环节的成本均较高,合成生产的绿色甲醇经济性有待提升。三是绿色甲醇综合能效水平有待提高。

  二、关于支持绿色甲醇发展

  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的发展,先后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等政策文件,对氢能、CCUS等低碳科技创新任务进行部署。国家能源局也多次组织召开专题研究会,认为发展绿色甲醇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同,研究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二氧化碳捕集和绿氢制甲醇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和有关试点示范,研究支持绿色甲醇标准体系建设。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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