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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78号(经济发展类357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2-00026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2-07-28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78号(经济发展类357号)提案答复的函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678号(经济发展类3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青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好支撑服务“双碳”目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电力转型发展的方向,明确了电力行业服务“双碳”目标的核心任务。目前,国家能源局正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电力系统转型关键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当前电力转型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转型路径和配套政策措施,夯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基础。您提出的推动青海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好支撑服务“双碳”目标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一、关于将青海打造为全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示范区 青海省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具备规模化集中开发条件,是我国新能源开发建设的重点地区。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重要指示精神,支持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支持青海省结合资源禀赋加快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能源,助力青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在青海省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示范区有助于关键技术研发应用能力提升和相关产业创新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扎实做好电力系统转型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点攻关方向,统筹选择在青海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二、关于坚持大型风光电基地、常规支撑电源、特高压通道“三位一体”协同推进 积极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充分挖掘常规电源调节能力,推动跨区清洁能源外送,是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消纳和能源低碳转型的有效举措。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了第一批约1亿千瓦项目,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明确要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青海省发挥自身清洁能源资源优势,推动跨区清洁能源外送,目前正组织有关方面结合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相关规划开展全国电力优化布局研究。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统筹送端电源开发进度、受端市场空间、国土空间等因素,继续加强有关输电方案的论证,不断提升青海清洁能源外送水平,助力地区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加快推进青海省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落地 国家能源局积极支持青海省开展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相关工作,2022年印发了《“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22〕209号),明确了青海德令哈压缩空气储能等一批重点示范项目。同时,有关部门对于储能发展给予了多方面政策支持。在市场机制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鼓励新型储能自主选择参与电力市场。在税收优惠方面,财政部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渠道支持储能领域科技创新。在绿色信贷方面,银保监会制订了《绿色融资统计制度》,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储能等领域的金融支持。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进储能技术研发创新,探索开展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研究,推动将青海省开展国家储能发展先行示范区纳入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省部共建机制,统筹推进青海省清洁能源和储能协调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