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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1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2〕107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23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7-11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1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2〕107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616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2〕107号

  您提出的关于补齐农村电网短板助推黑龙江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就提高农村电网改造中央资本金比例并加大投入等内容答复如下。

  农村电网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实施农村电网建设,是加快补齐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电网建设,“十三五”期间,推动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2019年提前一年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任务,2020年6月30日按期完成“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攻坚,农村地区供电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用电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我国农村电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仍然存在,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仍很明显,距离满足乡村振兴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西部相对贫困地区矛盾更为突出,还需要继续支持和推动农村电网建设。我们赞同您关于提高农村电网改造中央资本金比例并加大投入的建议。

  提高电网建设资本金比例涉及重大政策调整,2017年为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我们已将黑龙江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比例由20%提高到30%,后续我们将根据国家对东北地区的重大政策调整,积极研究提高黑龙江省农网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比例。2022年,我们将继续推动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原连片特困地区等脱贫地区农网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偏紧情况下,加大黑龙江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安排黑龙江省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0.53亿元,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农网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合力,引导电网公司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同步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农村地区的供电保障水平,促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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