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1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2〕106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22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7-11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1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2〕106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11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2〕106号

  您提出的关于双碳背景下加快推进生物质高值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就将生物质能源产业列入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及鼓励生物质能技术创新等内容答复如下:

  生物质能以农作物秸秆、林业剩余物、畜禽养殖废弃物、城镇生活垃圾等为原料,生产电力、热力、燃气、液体燃料等多种能源产品,就地收集原料、就地加工转化、就近消费利用,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不仅处理了大量农作物秸秆、农林剩余物、城乡有机废物等,而且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乡村环境、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应对大气污染、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兼具“碳中和”特点,能够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做出积极贡献。我们赞成您提出的推进生物质高值化利用的建议。

  关于将生物质能源产业列入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发改能源〔2021〕1445号),其中明确提出通过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加快发展生物天然气,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支撑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关于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支持生物质能产业发展。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发改能源〔2021〕1190号),明确提出鼓励地方建立完善的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体系,通过前端支持,疏导建设运行成本,发挥生物质发电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效益。鼓励加快生物质能多元应用,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二是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3号),提出加快生物质发电向热电联产转型升级,为具备资源条件的县城、人口集中的农村供暖,以及为中小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鼓励地方对生物质能清洁供暖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创造有利于生物质能供暖发展的政策环境。三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19〕1895号),提出了生物天然气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框架,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商业化发展,推动构建分布式可再生清洁燃气生产消费体系。

  关于鼓励生物质能技术创新。国家能源局联合科技部印发了《“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规划任务部署,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组织研发,在生物质能转化和利用技术方面集中攻关,做好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坚,推动生物质能技术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政策,推动生物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11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10669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