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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228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56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2-000185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2-07-05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228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56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228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56号 您提出的关于火电厂生存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我国内陆火电厂现阶段发展状况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内陆火电厂进行补偿,推进热电联产建设与政策配套,研究出台针对内陆机组生存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三项建议,对推动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和实现双碳目标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们高度关注,积极支持。 一、关于对内陆电厂进行补偿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煤电企业经营困难问题,推动完善煤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利用能源保供对接工作机制保障煤炭供应及价格稳定,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电煤采购难、煤炭中长协同落实难等实际困难。一是明确放开全部煤电电量上网电价。2021年,我们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价值并获得相应回报。二是积极推动辅助服务市场建设。2021年,我们修订发布《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按照对系统的备用、调峰、调频等功能贡献,推动煤电获得非电量收益,全国除西藏外的6个区域电网和30个省级电网已启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煤电企业通过辅助服务获得补偿费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经营压力。三是推动运输成本下降。交通运输部提请国务院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支持煤炭等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先保障煤炭等大宗货物铁路运力,实现综合运输效率提升、物流成本降低,成立能源运输保障专班,加强特殊时期能源物资运输调度督导,主动对接库存较低电厂,积极协调推动解决运输保障有关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完善电力市场体系,推动电价机制改革,研究推动建立容量电价,保证火电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将研究制定支持政策,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做好电煤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降低火电企业运营成本。 二、关于推进热电联产建设与政策配套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热电联产的政策配套和清洁取暖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热电联产发展。我们印发了《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解决我国供暖期空气污染严重、热电联产发展滞后、区域性用电用热矛盾突出等问题。二是加快推动煤电供热改造。我们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519号)等文件,统筹推进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全力拓展集中式供热需求,推动具备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热电联产改造,优化已投产热电联产机组运行。三是全面加强清洁取暖工作。我们印发有关通知指导各地做好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落实好清洁取暖补贴、价格等支持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建城〔2017〕196号),改善热源结构,大力提升热网效率工作,指导采暖地区加大供热老旧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节能改造力度,探索多热源联网互补、管网水力平衡、供热系统智能调控等节能措施,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研究热电联产的政策配套,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方案,大力推动“三改”联动,推动煤电转型升级,并与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完善清洁取暖政策。 三、关于针对内陆机组生存发展指导意见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煤电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一是支持煤电企业整合各类资源协同发展。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支持推动煤炭和电力企业的战略性重组,鼓励煤电企业通过灵活性改造增加电源侧调节能力,配套建设市场化并网新能源。二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推动扩大专项再贷款的支持范围和标准,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煤电项目在贷款利率、标准、额度等方面的服务支持,国家能源局与工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为煤电在内的能源领域提供融资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优化煤电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持煤电企业的金融政策,缓解企业经营亏损、流动资金短缺等问题,推动实现煤电一体化经营,实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