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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3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45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2-000274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2-07-0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3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45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93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4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22年5月底,我国已建设充电基础设施358万台,其中私人配建充电桩216万台,公共充电桩142万台,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网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服务保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你们提出的加快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创新充电运营模式等建议,对推动我国充电设施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加强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安装。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印发政策文件和标准,积极支持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动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发布《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明确了充电设施规划设计、安装施工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应急管理部正在组织修订《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将一并考虑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的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目前老旧小区申请加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需要应急管理部门或者消防救援机构审批。2018年修订发布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居住区停车场(库)及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应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二是推进城市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2020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020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附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并于2021年印发《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和改造居住区充电设施。2022年国家能源局联合有关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三是支持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委进一步指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工作,加强对老旧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因地制宜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关于做好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明确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并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做好工程项目规划衔接,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加强居民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完善场所消防与电气等安全设计要求。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16〕2826号),明确提出加强新建项目管理,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落实情况的核实,对用电容量较大的需预留配电条件;强化既有设施改造,对老旧居住区因地制宜开展停车位改造,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下一步,我们将督促电网企业统筹做好电网改造,为居住社区充电桩提供供配电接入保障。持续提升办电效率,优化“联网通办”服务流程。配合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居住社区充电桩供配电设施统一规划建设。 关于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我们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有关的消防安全指导,确保产业健康安全发展。一是不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创造新能源汽车安全使用环境。目前正在推动修订国家标准,进一步规范场所设置、充电设施、消防设施等方面的要求。同时,督促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等场所加强新能源车辆停放、充电区域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二是积极参与产业政策制定,推动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提升。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安全体系建设、质量安全沙盒监管制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源头上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安全水平跟上产业发展脚步。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继续加强新能源汽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重点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换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提升新能源汽车停放、充电安全。 关于创新充电运营模式。目前,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企业已在智慧车联网平台、能源互联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我们支持发展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桩互动充电等能源互动融合技术,协调供给侧和用户侧资源消纳随机性、波动性的新能源,促进用户获取增量收入,助力绿色低碳能源体系转型。已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将“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作为五大战略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促进新能源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等重点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协同推进充电运营模式创新工作,推动电动汽车与电网融合发展,为绿色能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