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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41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25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7-0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41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94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疆打造全国新能源基地增建更多电力外送通道扩大本地消纳构建新型能源电力系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电力转型发展的方向,明确了电力行业服务“双碳”目标的核心任务,明确了电力行业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国家能源局正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电力系统转型关键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当前电力转型发展面临的形势,提出转型路径和配套政策措施,夯实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基础。

  新疆能源资源丰富,在国家能源和电力供应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您提出的推动新疆新能源集中式基地化开发、加快推动疆电外送通道建设、加快源网荷储项目示范推广等推动新疆电力系统转型发展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

  一、关于推动新疆新能源集中式基地化开发

  逐渐提高新能源占比是电力系统转型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新疆新能源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我们积极推动新疆结合资源禀赋有序发展新能源,鼓励新疆结合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等未利用土地资源探索拓展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模式,并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明确了第一批约1亿千瓦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截至2022年5月底已开工约8600万千瓦,目前正按照“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第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同时,新疆是我国第四大产煤省区,煤炭资源赋存情况和资源量相对较好,在“十四五”煤炭规划中,被列为全国煤炭供应备用保障基地。我们重视煤电与新能源优化组合发展对于促进煤电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和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性,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新疆新能源和煤炭资源优势,研究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综合能源基地。

  二、关于加快疆电外送通道建设

  我国能源资源与负荷中心分布不匹配,统筹外送通道发展、增强资源配置能力是实现电力系统转型的重要举措。我们高度重视新疆电力外送规划发展,积极支持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并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列为研究论证类重点输电工程。目前,正积极协调电网企业加快开展哈密至重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工程建设。后续,我们将结合新疆在运输电通道利用效率提升情况、大型风光基地项目进展、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要求等因素,积极组织开展“疆电外送”第四通道输电方案的研究论证工作,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三、关于加快源网荷储项目示范推广

  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有助于充分挖掘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需求侧资源,促进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和科学配置,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效益,对于推动我国电力行业转型和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对此高度重视。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明确总体要求及具体实施路径,并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指导地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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