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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3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40号
索引号: 000019705/2022-00028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2-06-3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3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40号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03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2〕40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疆电外送特高压第四通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新疆电网目前已建成准东~皖南、哈密南~郑州两回特高压直流工程,同时新疆750千伏交流电网内部形成“四环网、两延伸”的主网架结构,北至阿勒泰,西至伊犁,南达和田,向东经哈密通过750千伏哈密~敦煌、烟墩~沙州双通道实现新疆与西北电网联网,“疆电外送”总能力已达2500万千瓦。

  关于“加快推动‘疆电外送’第三通道哈密北—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核准工作,促进哈密风光资源的转化和外送”。我局高度重视新疆电力外送发展情况,已支持将哈密~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并于近期正式明确了配套电源规划建设方案。目前,我局正积极协调电网企业加快开展哈密~重庆特高压直流工程前期工作,待条件具备后,加紧履行核准程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尽快落实配套电源外部建设条件,推动源网协调有序发展。

  关于“在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启动‘疆电外送’第四通道及第五通道±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的建设,加快前期可研论证工作,起点设在新疆准东能源基地,落地在广东、江苏或四川”。新疆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我局积极推动“疆电外送”新增输电通道规划研究工作。目前,我局结合前期研究,在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将“疆电外送”第四通道列为研究论证类重点输电工程。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新疆电力发展情况,在充分利用好现有及国家规划明确输电通道作用基础上,结合大型风光基地规划、系统调节支撑水平、受端市场消纳空间等因素,深入论证“疆电外送”新增通道输电方案,统筹推动相关工作,为持续推动新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供坚实支撑。

  关于“建议启动准东特高压直流工程配套电源项目建设规划”。新疆风、光、煤炭资源丰富,是规划建设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能源基地的重点地区之一,我局将结合新疆新增外送通道进展情况,积极做好配套电源规划工作,持续推动源网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加大新疆风光等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彻底解决因‘疆电外送’通道建设与电源建设不同步、不相匹配而导致的严重窝电、弃风、弃光等现状”。新疆国土面积广阔,新能源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我局已将新疆可再生能源基地列入国家“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局将结合哈密~郑州、准东~皖南特高压通道输电能力提升和哈密~重庆外送通道建设,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消纳,推动在北疆以风电为主建设千万千瓦级的新能源基地;在南疆以光伏为主建设千万千瓦级的新能源基地,探索光伏治沙等新发展方式;在东疆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相结合,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支持新疆创新发展方式,依托既有和新增跨省跨区输电通道,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能力。

  关于“依托‘疆电外送’通道及新能源等大基地电源点建设,推动本地产能发挥,加强输变电设备就地配套及国产化替代”。我局高度重视输变电设备科技创新及国产化发展工作,会同科技部印发《“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提出加快战略性、前瞻性电网核心技术攻关,部署了集中攻关、示范试验和应用推广任务,明确了技术路线图。下一步,将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加强规划组织实施,结合“十四五”能源发展和项目布局,部署示范工程有效承接各项任务。同时,组织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和示范应用,根据技术装备研制进展和产业发展现状,将超、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关键部件等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依托能源工程,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推进示范应用。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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