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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32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12-28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6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1〕188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清洁能源发电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20年底,风电、光伏发电、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已达9.55亿千瓦,占总装机比重超过40%,在能源和电力供应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能源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风险和清洁能源消纳压力与日俱增。您提出的构建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提升新能源消纳技术水平、发挥政策和市场导向作用等建议,是系统性解决消纳问题、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我们高度赞同。

  一、关于构建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

  “十四五”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关键时期,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双碳”目标,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电力、可再生能源等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和制定清洁能源发展目标。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出台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拟通过定期发布并动态调整各省级电网清洁能源利用率,滚动开展各省级行政区域多年清洁能源消纳空间测算,引导各地区合理安排清洁能源规模、布局和投产时序,促进清洁能源有序发展。

  二、关于提升新能源消纳技术水平

  我们积极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技术水平提升,多措并举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一是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280号),积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充分发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在促进能源安全高效利用和清洁低碳转型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推动火电灵活性改造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截至目前,全国已完成火电灵活性改造超过8000万千瓦,抽蓄电站装机规模超过3100万千瓦。三是正组织编制《关于进一步推动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全力推动能源消费侧电气化发展,扩大清洁能源消纳市场空间。

  三、关于发挥政策和市场导向作用

  我们高度重视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建设。一是在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和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有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二是积极研究新型储能电价形成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完善储能电价体系,调动各方面投资积极性。三是鼓励储能设备和需求侧资源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引导供需调峰潜力的释放。2020年已有70余家用户侧主体参与市场提供调峰能力,增加清洁能源发电空间2.58亿千瓦时。四是研究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和协同互济。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和完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相关政策,积极统筹相关市场化机制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共同推动实现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