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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1-00142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1-12-21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就《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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