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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10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1-0016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1-09-23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10号建议的答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10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1〕223号 您提出的《关于打破隔墙供电、促进新能源建设快速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快速发展,以分布式光伏为例,截至2021年7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已超过8900万千瓦。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就近利用具有并网电压等级低、输配电环节少、供电损耗低等特点,通过直接交易实现“隔墙供电”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提升电网整体运行效率,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积极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发电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2017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对包括新能源在内的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模式、“过网费”标准、支持政策等内容作出明确要求。2021年1月,常州市天宁区郑陆工业园5兆瓦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项目并网发电,实现了就近在110千伏武澄变电站供电范围内直接进行市场化交易。近期,我们正在研究起草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将明确提出要继续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就近开发利用,研究建立健全支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输配电价政策。近期,我局印发《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等相关文件,明确鼓励各试点县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屋顶光伏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我们将视各试点地区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支持新能源发电项目与用户直接交易。鼓励发电项目与用户双方通过签署长期购售电协议等方式开展直接交易。鼓励各地开展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微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试点,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示范园区和数据中心,实现终端用能的绿色电能替代。二是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加强有源配电网(主动配电网)的规划设计运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资建设改造力度以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推进高比例容纳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的智能配电网建设,合理确定配电网接入分布式新能源比例要求,公开、公平、无歧视开放配电网。三是制定修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制度。按照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方向,加快制定修订《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要求》《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分布式发电、增量配电网等调度准则。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010-81929523 国家能源局 2021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