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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157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08-30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3号提案答复的函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3号

提案答复的函

(国能提新能〔2021〕14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发展海上风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的有力抓手,是实现“30·60”目标的重要保障,对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增加能源供应、保障能源安全、开发海洋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能源局通过加强统筹引导,不断优化政策机制和市场环境,积极支持海上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21年4月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1042万千瓦,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关于开展我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管理办法。围绕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国家能源局和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2016年12月,国家能源局会同原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原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场”。目前,我国在建及已建成海上风电项目基本均位于近海区域。随着近海风电资源开发趋近饱和,发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已是大势所趋,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及深远海区域海上风电建设管理办法非常必要。目前,我们已委托有关技术规划单位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并与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衔接。后续,我们将会同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按程序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制订工作,争取早日出台。

  关于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补贴政策、财税优化政策。补贴政策方面,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0年1月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明确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的存量项目,可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新增海上风电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新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下一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认真研究后续深远海海上风电配套支持政策,同时鼓励和引导地方营造有利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发展的政策环境。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与15%低税率优惠;对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允许按照75%在税前加计扣除,并且制造业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100%税前加计扣除优惠;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予以500万元以下免税、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并对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国家还实施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降低享受优惠政策门槛,调整完善产业目录。从事海上风电设备自主创新研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上述政策。

  关于加大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实现平价化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海上风电开发科技创新工作。一是加强规划顶层设计。先后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6〕397号)等政策文件,从海上风电机组设计、制造、测试、并网及运行控制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以及试验示范工程等方面对海上风电开发利用技术创新任务进行了专章部署。目前,国家能源局正联合科技部组织编制《“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围绕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拟将大容量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及友好送出等相关技术列入,作为“十四五”期间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技术的一个重点方向进行集中攻关和试验示范,研究部署相关技术创新任务并制定技术路线图。二是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推动能源行业科技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能源局立足能源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推进能源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风电开发利用,已设立国家能源海上风电技术装备研发中心、国家能源风电叶片研发中心、国家能源大型风电并网系统研发中心等多个研发创新平台。后续将牵头组织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单位积极推动相关规划落实落地,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并组织研发工作。同时,根据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需要,通过发布指南及竞争等方式,依托能源领域优势企业,适时研究新建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促进海上风电技术水平继续提升、开发建设成本进一步下降。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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