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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5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259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08-09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55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755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1〕212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充电设施运营服务水平,推动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是推动我国由交通大国向交通强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交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服务保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21年5月底,我国已建设充电基础设施187万台,其中私人配建充电桩98.6万台,公共充电桩88.4万台,已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网络。

  关于加快城市居住小区充电桩建设有关建议。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教育部等12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要求新建居住社区100%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发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要求各级居住区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应具备公共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居住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地方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在获知业主安装需求后,及时告知安装充电桩的前提条件和注意事项,对符合电容条件和消防等相关标准、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应当支持并提供必要的协助。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安装,组织电网公司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新建小区专用固定停车位,鼓励引入充电运营商开展居住区充电桩改造和提供相关服务,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改造、统一运营运维,解决零散安装、无序建设带来的安全隐患。

  关于推动城市公共充电站有序管理的建议。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了《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全面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提升充电运营服务品质,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和产业格局。公安部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积极促进和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研究智慧充电模式,推动充电方案智能匹配研发,加快推动有序充电推广应用。公安部将积极配合加强停车治理工作,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车位有序管理。

  关于强化高速公路充电保障能力有关建议。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及充电桩“新基建”要求,大力推动充换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覆盖密度,提升高速公路充电服务水平,积极布局乡镇公共充换电设施,覆盖乡镇公共充换电设施空白区域,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

  接下来,我们将持续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十四五”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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