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18号建议的答复 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432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08-0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18号建议的答复 复文摘要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18号建议的答复

  复文摘要

  国能建电力〔2021〕211号

  你们提出关于支持安徽加强中长期电力供应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安徽省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电力生产和送出省,我局高度重视安徽省电力保供工作,“十三五”期间积极推动准东~皖南、淮南~南京~上海等特高压工程建成投产,新增安徽省自用煤电规模270万千瓦,有力增强了安徽省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据初步测算,至“十四五”末,不考虑新增受入输电通道和电源投产,安徽省电力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进一步新增区外来电能力或布局新建自用煤电项目确保电力供需平衡。

  一、关于支持安徽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截至2020年底,华东电网已建成“一环网、一通道”特高压交流主网架,馈入特高压直流7回。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白鹤滩~江苏±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及部分输电线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0〕1672号),2021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白鹤滩~江苏±800千伏直流四川、湖北、安徽境内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21〕157号),目前该工程已开工建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白鹤滩~浙江特高压工程核准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研究,重点围绕长三角特高压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各类电源配比和送电可持续性等方面,深入论证通道规划方案,支持安徽省建设长三角特高压枢纽。

  二、关于新布局煤电坑口项目。建议安徽省在落实环保、能耗“双控”、燃煤消费量控制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发展风、光等新能源,按照“多能互补”方式科学安排已纳规煤电项目的核准建设时序,充分发挥已纳规煤电项目作用。我们将结合“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测算并适当安排安徽省新增煤电规模,切实增强安徽省及华东地区电力供应保障能力。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4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1048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