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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47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1-0042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1-08-04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47号建议的答复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047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电力〔2021〕195号 您提出的关于在湘南郴州市永兴县布局燃煤发电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湖南省绿色低碳转型和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按照“严控煤电项目”的要求,加快推动煤电由主体电源向基础性和调节性电源转型,不再新建单纯以发电为目的的煤电项目,按需安排合理规模的支撑性和调节性电源。2017年以来,受电力需求超出规划预期等因素影响,湖南省用电高峰时段出现电力供应紧张的情况。据初步测算,湖南省“十四五”期间用电量将中速增长,在各类已规划电源全部按期投产、输电通道基本实现满送,并综合采取需求侧管理、优化系统备用等措施后,2025年部分时段仍存在一定的电力缺口,需要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一批煤电项目。我们将按照《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的“国家确定规模、地方优选项目”原则,会同湖南省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按需确定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建议相关电源投资主体在与湖南省能源主管部门充分沟通协调基础上,做好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