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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4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411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07-3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48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548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核电〔2021〕14号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核电高质量发展助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面临能源转型升级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未来核电在保障能源安全、推进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将发挥重要作用。经过30多年持续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在核电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建设运行、燃料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奠定了进一步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截至2021年6月,我国核电在运机组50台,装机容量5215.7万千瓦,位居世界第三;在建及核准待建机组21台,装机容量2381.7万千瓦,位居全球首位。多年来,我国核电保持了良好的安全业绩,未发生过危及公众和环境安全的运行事件,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总体可控在控。2020年全国核电发电量3658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9%,有效支撑了我国能源电力供给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发挥了显著的清洁环保效益。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向国际社会宣布了中国“力争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战略目标,给包括核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核电发展空间十分广阔。十九届五中全会也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国核电即将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国2035、2060年核电发展战略,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的建议,我们十分赞成。目前,我们正在研究编制新一轮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未来核电发展的方针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等。其中包括您关心的:保持稳定核电建设节奏,不断提高核电在能源电力中的比重;优化核电参与电力市场制度设计,促进核电应发尽发、优价满发;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努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部署,结合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核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联系单位及电话:国家能源局核电司 010-81929312

  国家能源局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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