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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2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1-00106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1-07-1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27号建议的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27号建议的答复

国能建新能〔2021〕103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澜沧江流域太阳能光伏电站及提水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云南省南涧县是山区县,由于近年来公路等交通重大项目的实施,大量开挖隧道破坏了原有的山水体系,导致水位下沉、水源枯竭,且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缺乏。谋划实施澜沧江提水项目从小湾库区通过光伏发电提水,对于解决辖区内人畜饮水和农业灌溉难题有重要意义。

  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的快速进步和成本的持续下降,光伏发电已全面进入平价上网阶段,国家不再确定各省光伏的年度建设规模,而是由各省根据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自行组织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澜沧江流域太阳能资源丰富,具备发展光伏发电的有利条件,我们积极支持在澜沧江流域建设光伏电站,解决当地提水项目的供电问题。同时,对于提水管网等系统配套设施,我们将积极配合水利部指导地方做好项目前期论证,根据国家现行投资政策积极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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