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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水布垭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1〕108号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1-00081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1-07-14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水布垭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1〕108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水布垭等21座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的复函 国能综函安全〔2021〕108号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报来《关于水布垭等21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检查意见的请示》(坝监安监〔2021〕4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湖南湘祁,四川红岩子、杨家湾,贵州高生,青海拉西瓦共5座水电站(电航工程)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二、同意四川汉阳电航枢纽大坝首次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为乙级。 三、同意湖北水布垭、隔河岩、高坝洲,广西大埔、红花,重庆银盘,四川巴郎口、吉牛、桑坪、姜射坝、铜钟、舟坝,贵州大田河落生,云南大盈江三级,陕西蔺河口共15座水电站大坝换证安全注册,注册登记等级均为甲级。 四、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督促乙级注册的四川汉阳电航枢纽大坝运行单位和主管单位领导重视大坝安全管理,健全大坝安全责任体系,完善大坝安全制度规程,强化大坝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能力提升,切实做好大坝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五、请你中心指导电力企业分项细化整改计划时间;指导广西红花水电站、四川红岩子电航工程大坝运行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注册检查意见的整改计划,提高整改落实的时效性。 六、请你中心会同西北能源监管局加强对青海拉西瓦水电站大坝的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督促大坝运行单位和主管单位加强库区右岸坝前果卜变形体监测,动态更新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针对性加强实战演练,遇有异常或险情,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妥善应对处置,全力保障大坝运行安全。 七、请你中心会同相关派出机构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按照《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制修订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应急预案;督促四川汉阳、红岩子、舟坝及陕西蔺河口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和主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管理办法》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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