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录项的基本信息
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61号(资源环境类14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280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10-16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61号(资源环境类147号)提案的答复复文摘要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61号(资源环境类147号)提案的答复

复文摘要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国性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将新能源打造成为甘肃核心产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肃省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建设条件优越,适宜规模化集中开发,是我国新能源开发建设的重点省份,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支持新能源产业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的建议。近年来,我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发展,采取一系列措施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

  一是落实优先发电计划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按年度制定各地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和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明确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落实责任,及时跟踪掌握清洁能源发电和弃水弃风弃光情况,切实保障清洁能源优先上网。

  二是发挥电网平台作用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打造独立、公正、规范的电力交易平台,推动新能源保障性收购以外电量参与电力市场,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跨省跨区送电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市场化消纳。

  三是完善市场机制助力新能源消纳。有序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一步拉大峰谷电价差,同步推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通过电力现货价格和辅助服务补偿激励为新能源消纳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是明确各地消纳可再生能源责任权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明确提出在确保完成全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条件下,对于实际完成消纳量超过本区域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对应消纳量的省级行政区域,超出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部分的消纳量折算的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该区域能耗“双控”考核。

  目前,我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全国电力市场顶层设计。下一步,我们将推动构建有利于打破新能源消纳省间壁垒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不断健全省间电力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各类型电源、跨省跨区送电优先发电计划放开,以充分发挥电力现货市场发现实时电力价格、拉大峰谷价差、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关键作用,提升消纳利用水平。

  关于结合碳排放交易体制,实施强制性的碳排放指标交易,增加新能源企业收入的建议。建立碳排放交易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举措,有利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动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2014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13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对电力等8个行业的70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初步确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2017年,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方案》)发布,标志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按照《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积极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利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等市场化机制推动新能源发展。自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实施以来,甘肃省共开发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73个,签发减排量35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优化完善,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重点排放单位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作的制度建设定位,积极落实《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有效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

  关于持续推进能源输送通道建设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甘肃能源基地电力外送,近年来,不断加大对甘肃省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已于2017年建成投运,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也明确搭送甘肃省部分富余电力,缓解甘肃新能源弃电问题。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局印发了《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多项政策措施提高特高压电网利用效率,经过3年的努力,特高压通道输送清洁能源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了甘肃送端新能源基地的电力外送。

  在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大力支持甘肃电力外送规划相关工作,多次与甘肃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听取各方意见,深入分析甘肃电力外送可行方案。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以嘉峪关、酒泉为送端的直流输电建议,结合全国电力流向和电源开发时序,综合考虑受端电力供需形势,在“十四五”电力规划中进行统筹研判,满足甘肃能源基地电力送出和中东部电力发展的需要。

  关于完善新能源产业体系建设,培育建立以风光新能源为主的制造、装备应用等产业体系的建议。近年来,我们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动西部地区能源基础设施完善和新能源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产业向西部转移。一是引导东部新能源产业向西部地区转移。发挥西部地区能源价格、人力成本较低的比较优势,引导光伏、风电制造企业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战略,因地制宜在西部地区投资建厂,2019年制造企业的新增产能基本在西部地区。二是积极推动甘肃等西部地区新能源发展。发挥甘肃等西部地区风光资源优势,结合特高压输电工程投运及消纳形势明显改善等情况,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切实将风光资源优势转化为地方经济优势,为优化包括甘肃在内的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带动当地投资增长、促进当地就业、实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并进一步结合“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支持甘肃等西部地区在落实电网接入、消纳利用、土地保障等条件下,推进新能源基地开发建设,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更好助力产业体系完善,促进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2020年10月16日

 
01009005000000000000000001110000139573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