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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83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153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1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83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以延安为起点输电通道及电源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省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不断加大跨省区输电工程规划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其中直流14项、交流7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陕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电力外送基地,目前已建成宝鸡~德阳、灵宝背靠背、府谷电厂送河北、榆横~潍坊等电力外送输电工程,电力外送能力接近1200万千瓦。

  关于您提出的规划建设以延安为起点的输电通道及配套电源点,将延安至江苏输电通道纳入国家电力“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能源相关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为推动延安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延安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实现老区人民同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社会,2017年我局批复同意《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并于2019年1月核准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有力促进陕北(神府、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外送。目前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神木~河北南网500千伏点对网扩建两个跨区输电通道在建,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新增外送电能力1064万千瓦。关于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我们将在充分发挥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输电作用的基础上,结合能源资源开发进度和受端电力市场发展等因素,在“十四五”能源规划和电力发展规划编制中统筹研究。

  关于新能源配套电源。延安地区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我们积极支持延安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随着“十四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上网阶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主要由地方在落实土地、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实施,建议延安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和特高压通道进展情况,有序推进通道配套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关于火电配套电源。今年2月,为保障湖北省电力供应,助力打好陕西省精准扶贫和中部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输电通道与配套电源项目协调发展,已在陕北煤电基地为陕北至湖北输电通道安排配套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研究工作,将结合中东部电力市场发展,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情况以及陕北能源资源开发情况,水资源以及环境容量等,结合煤电风光储一体化试点工作,统筹研究配套电源规划事宜。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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