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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00号建议的答复 | ||
索引号: | 000019705/2020-00147 | 主办单位: | 国家能源局 |
制发日期: | 2020-09-10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100号建议的答复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快推进“外电入鲁”战略 服务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省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不断加大跨省区输电工程规划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其中直流14项、交流7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局高度重视山东电网发展,近年来已建成向山东送电“三交两直”(锡盟~济南、榆横~潍坊、石家庄~菏泽~临沂~潍坊交流,扎鲁特~青州、上海庙~临沂直流)特高压工程,为保障山东电力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于你们提出的将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我局非常重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结合受端市场情况积极推进陇(东)彬(长)等地区电力外送通道论证。为此,我们多次组织咨询机构进行认真研究,并与甘肃省、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多次沟通协商。2019年10月,我们组织相关单位赴甘肃平凉、庆阳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推动陇东电力外送相关工作。2020年1月以来,我们多次组织甘肃、山东及途径省份等有关单位座谈,咨询机构初步完成了相关研究论证。2020年8月,召开陇东至山东输电工程座谈会,讨论工程规划建设方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直流前期工作及配套电源落实等情况,在电力“十四五”规划中对“陇电入鲁”通道尽快予以明确,统筹推进工程建设。 我们高度关注你们提出的将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同步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加快推动已建成“外电入鲁”通道送端电源建设的建议。根据我局发布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山东省、甘肃省2023年风险预警等级分别为绿色、红色,预计甘肃省2023年存在一定规模的电力盈余。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研究工作,将密切关注甘肃能源资源开发、中东部电力市场发展等,结合陇(东)彬(长)等地区电力外送通道研究论证工作,风光火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本地煤炭、水资源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等,统筹研究陇东能源基地配套电源规划事宜。我们将结合山东电力市场发展,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情况,指导协调地方和发电企业推动已建成“外电入鲁”通道送端的电源建设,实现网源协调发展。 关于将烟台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泉城~枣庄特高压线路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的建议。2017年,我们核准批复潍坊~临沂~枣庄~菏泽~石家庄特高压交流工程,该工程于2020年1月建成投运。山东~河北特高压环网的建成标志着华北特高压交流骨干网架基本形成,大幅提升了山东电网接受区外电力能力和系统安全稳定水平,能够满足山东省用电负荷增长的需要。我们将在发挥好山东~河北特高压环网作用的基础上,结合电源送出、网架需求,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在电力“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论证山东省后续特高压电网建设,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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