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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62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145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1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62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陇东至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省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不断加大跨省区输电工程规划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其中直流14项、交流7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促进甘肃省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助力当地脱贫攻坚,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甘肃省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甘肃电网已形成以兰州、白银为核心,东西延伸、南北拓展的750千伏主网架,与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电网联网运行,并通过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向湖南省送电,输电容量800万千瓦。此外,为进一步扩大甘肃省新能源外送规模,目前在建的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已明确初期将搭送甘肃省部分富余电力,缓解新能源弃电问题。

  经了解,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最大运行功率约450万千瓦,尚未充分发挥通道输电能力。目前,我局正按《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2018〕1180号)有关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落实相关举措,切实提升甘肃地区已有输电通道利用水平。

  关于你们提出的支持启动陇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前期工作,将工程列为“十四五”投运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和电力发展规划,我局非常重视。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结合受端市场情况积极推进陇(东)彬(长)等地区电力外送通道论证。为此,我们多次组织咨询机构进行认真研究,并与甘肃省、山东省能源主管部门多次沟通协商。2019年10月,我们组织相关单位赴甘肃平凉、庆阳等地开展了实地调研,推动陇东电力外送相关工作。2020年8月,我们组织召开陇东至山东输电工程座谈会,讨论工程规划建设方案,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直流前期工作及配套电源落实等情况,在电力“十四五”规划中对“陇电入鲁”通道尽快予以明确,统筹推进工程规划建设。

  我们高度重视将该工程列为国家高电压等级电网建设混改试点项目的建议。我们积极支持电网企业按照合作共赢原则,不断创新电网投资运营方式,构建送受端地方政府、电网企业、社会资本多方参与电网投资的新模式。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你们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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