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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38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1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09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陕西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服务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下,按照绿色发展要求,我局积极探索通过特高压输电技术跨省区优化配置能源资源,不断加大跨省区输电工程规划建设力度。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特高压输电通道21项,其中直流14项、交流7项,输电规模超过1.4亿千瓦,在稳增长、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治雾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陕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电力外送基地,目前已建成宝鸡~德阳、灵宝背靠背、府谷电厂送河北、榆横~潍坊等电力外送输电工程,电力外送能力接近1200万千瓦。

  关于您提出推进陕西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尽早纳入国家电力“十四五”规划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为推动陕西省能源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我们已于2019年1月核准陕北~湖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有力促进陕北(神府、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开发外送。目前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神木~河北南网500千伏点对网扩建两个跨区输电通道在建,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新增外送电能力1064万千瓦。关于新的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我们将在充分发挥陕北~武汉特高压直流输电作用的基础上,结合能源资源开发进度和受端电力市场发展等因素,在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中统筹研究。

  关于配合电力外送通道规划建设进度,安排陕西新增一批清洁高效煤电及新能源电厂的建议。根据我局发布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陕西省2023年风险预警等级为绿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可按需有序核准、建设、投产自用煤电项目。陕西省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是我国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的重点地区,随着“十四五”期间陆上风电、光伏发电全面进入无补贴平价上网阶段,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将主要由地方在落实土地、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实施,建议陕西省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和相关特高压通道进展情况,有序推进通道配套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我们支持陕西在充分发挥好现有及规划在建外送通道输电作用、不断提升利用效率的同时,将富余电力外送至有电力缺口的省份。

  关于推动网源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外送通道及其配套电源的规划核准工作的建议。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相关研究工作,以及风光水火储一体化试点工作,后续将结合中东部电力市场发展,输电通道规划建设情况以及陕西能源资源开发情况,水资源以及环境容量等,统筹研究新增配套外送煤电规划事宜,实现网源协调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在落实好现行政策基础上,充分考虑您的建议,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措施。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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