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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0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9705/2020-000134 主办单位: 国家能源局
制发日期: 2020-09-10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207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将酒泉至华东或华南±10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列入国家规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甘肃省地处“一带一路”重要支点,是国家主要能源基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河西地区新能源资源丰富,酒泉是国家规划建设的首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我们高度重视甘肃能源基地的电力外送。为促进甘肃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助力当地脱贫攻坚,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甘肃省电力规划建设的支持力度。目前,甘肃电网已形成以兰州、白银为核心,东西延伸、南北拓展的750千伏主网架,与陕西、宁夏、青海、新疆电网联网运行。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已于2017年建成投运,青海~河南特高压直流也明确搭送甘肃省部分富余电力,缓解新能源弃电问题。

  经了解,酒泉~湖南特高压直流最大运行功率约450万千瓦,2019年利用小时数仅2242小时,送电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目前,我们正按照《提升输电通道利用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改能源〔2018〕1180号)有关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和电力企业落实相关举措,切实提升甘肃地区已有通道利用水平。

  在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甘肃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的规划建设工作。为满足甘肃能源基地电力送出和中东部电力需求,我们多次与甘肃等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委托咨询机构对相关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拟以酒泉(玉门)为起点,以华东或华南为落点的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建议,在提高存量通道利用效率基础上,结合全国电力流向、电源开发时序和受端电力供需形势,统筹研判甘肃电力外送建设,并在“十四五”电力规划中进行明确。

  感谢您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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